在英文性別有兩個字,第一個是sex,有的書為了區別好像翻譯成性徵,意思是有老二的是男人,有陰道的是女人。

另一個字叫gender,有的書翻譯叫社會性別,簡單說就是不論男女,都有陽剛陰柔的特質,

最近多元成家很夯,反正gender大概都是用在探討這些領域。

柯p曾說過「看到男男在親嘴就是很怪,但是人家喜歡關你屁事!

說這種話其實就是反同志,只是因為柯p目前的身份不宜太過偏頗,所以後面要多加一句。

 

筆者相信台灣民眾多半是反同性戀,激進者少數,大部分就類似柯p這種。

如果以二元對立的觀點來看,同性戀似乎可以要求和異性戀相當的權利,

不過畢竟以版圖來說,同性戀只是少數。

之前fb很多人換彩虹圖示或者網路言論大多都是贊成,不過異性戀是比較低調的,如同選舉的隱性選民一般。

所以單看網路風會和實際情形差很多。

台灣很弔詭的是,很多同志出櫃前都不敢大聲,不過一旦出櫃就為變超大聲。

正因為少數想要撼動幾千年的異性戀霸權,爭取所謂的一人一半,反對的力道就會出來。

如果之後的抗爭如果變得激進、更尖銳,筆者認為反對的隱性民眾就會站出來。

 

探討立法與否不是筆者的重點,

很久以前筆者有寫過如果把0號和公、1號和婆配對,不知道可不可以擦出火花?

不過筆者壓根沒有同志友人,根本無法進行訪談,一切都是天馬行空的紙上作業。

 

最近彎道情人的女主角上了新聞,裡面她談到

2015年出櫃坦承是雙性戀,笑稱導演男友林立書像gay,她像T,2人是多元成家...」

http://ent.appledaily.com.tw/section/article/headline/20170304/37571072。蘋果日報娛樂版,2017.3.4

 

雖然只是笑稱,但是似乎筆者前面所說的想法有那麼一點點的可能性存在。

 

不知道有沒有醫學機構研究過用洗腦的方式是否可以改變同性戀的性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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