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睡前的恍神忙碌

 

規律的生活,讓人的睡眠不知不覺也變的規律。

年歲的增長,讓就寢的時間逐漸看齊當兵的歲月。

有時九點還沒回到家,騎在機車的筆者,眼皮就有點沈重。

拎著大包小包採買的補給物品趕緊回家。

雙手拿滿,十指亦不放過,腋下還可以挾著幾樣東西。

進到客廳,東西擺放定位,打開冰箱,該冷藏的冷藏,

這時候的昏沉,也會順手把不該放的物品一同放入冰箱。

或許明天清晨打開冰箱會發現電子產品放在電器中。

 

關上冰箱,猛然恢復神智,伸手想打開冰箱,

還好醒覺腋下還挾著剛買的耗材,

慶幸3c與蔬果共度一宿的愚蠢並沒有實際發生。

 

在頭腦老化的過程,筆者還繼續掙扎。

 

希望早晨打開冰箱發現裡面有光碟布丁筒的日子再延後十年。

 

 

b、因人制宜和沒必要

 

而造成筆者恍神的原因就是今天下午冗長的會議。(其實今天算短的)

會中討論每個公家機關都會制定的福利互助辦法。

主管要人事逐項詢問表決。

其實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真要暢所欲言,其實可以搞很久。

基本上婚喪喜慶是無可厚非的鄉愿項目,

福利制度其實很矛盾,

基本上現今社會談到錢就傷感情,

以筆者為例,筆者不想送錢給不熟的人,也不想拿不熟者的錢

不過在制度內,收錢者不甘願收錢,無奈收下只好拿去買東西回贈。

筆者不怎麼認同這種愚蠢的行為。

也有同事認為生小孩是痛苦和燒錢的開始,應當比結婚、退休還多。

也有同事認為退休是去爽,應該要像退伍一樣請客,哪有立場叫其他人拿錢??

討論時,場面還算輕鬆,所以大家的意見沒有激起太多不必要的火花。

 

這讓筆者想起三年前的案例。

當時跋扈的老二還在,老大也下令要討論互助金的辦法,

跋扈的老二就和老三商量好,要把適用範圍擴大到替代役。

理由無他,因為當時的替代役某甲表現優良,深得老二的讚賞。

結果眾人摸摸鼻子掏錢出來,某甲其實是擁有雙重國籍的假老外,家世雄厚的的他,也不屑這幾千元,

無奈收下之餘,只好拿去買lock的盒子回贈。

 

後來的替代役m表現不甚理想,又跟老二不對盤,

一年後換替代役m要退伍,跋扈老二就裝死和老三商量不動聲色,不要讓替代役m知道有退伍金的事情,

在眾人「相互交相賊」之下,一年前還大張旗鼓實施的規定就因特定人而「暫停實施乙次」

這種很簡單靠交情的贈禮慰問,卻變成一種不需要的必要,

搞的定辦法的人裡外不是人,豬頭三一個。

(跋扈老二當然不怎麼認為,他始終認為自己英明神武)

 

筆者多年前聽過在嘉義縣d鎮的某機關在制定類似辦法的時候,有名有guts的員工當場嗆主管:

 

         「中華民國有哪條法律規定一定要繳互助金?」

 

據說他嗆了這句這後,就成為該機關唯一不用繳錢的員工。

筆者只能感嘆沒有機會跟他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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