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夫妻檔

很多私人單位嚴禁辦公室戀情,不過公家單位倒是時常耳聞夫妻檔。

筆者認為夫妻在同一單位弊多於利,特別是公家單位。

很多主管指派任務都會下意識的避免同時分派任務給夫妻檔,老公出任務老婆就免疫準時下班;

或者指派給老公硬的任務後,老婆就撿到軟的,

主管的理由通常是小孩。

問題是夫妻是兩個人是兩個缺,本來就應當承擔兩份工作,何來一重則另一輕或兩者擇一的說法呢?

 

 

b、和同事的老婆不要裝熟

 

日前單位開會討論下週的重要活動。

博士主管很擔心車輛的問題,畢竟這是她第一次面對大型的外出活動,

稍有不慎,客戶一個不小心受到損傷,都會影響到日後的升遷。

因此主管在會議甫開始就暗示所有單位人員都要先行上山支援活動。

向來很敢說話的同事h太座(簡稱學姐),馬上表示為了配合她自己的兩名客戶,她和同事h自願擔當山下支援。

(ps:山上的監督工作要提早將近一小時,誰都想在山下。)

主管一聽就表示希望同事h可以自動請纓提早一小時上山支援代理小主管。

學姐聽到了就立刻說:

 

「當天可以叫某某某上山。」

 

而這位某某某就是當時在旁邊喝水的筆者

筆者聽了立刻三條線,沒想到躺著也中槍。(其實筆者贊成全部提早一小時支援,這樣才是真正的公平。

 

和同事h熟歸熟,過去五年同事h雖然挖洞給筆者跳過三次,但也不曾這麼「明目張膽」的在主管面前「推薦」筆者。

筆者不清楚學姐哪來的想法認為和筆者熟到可以直接點名陷害,(雖然電腦修了好幾次...==

論在單位資歷,筆者好歹也將近十年,可以說是實質的元老,

當過兩任代理小主管、前年也搞過超大型活動、去年上半年每個星期六都在出公差。

就算有人不認同筆者的績效,就這七八年的經歷,沒功勞也該有苦勞吧!

怎麼搞的會讓妳覺得筆者是可以讓你直呼名諱、堂皇陷害的菜b8呢?

實在是太光明正大了。

 

沒事還是不要跟同事的老婆太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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