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都是陳抗,也都有佔領行為,但是反年改和太陽花得到的輿論卻有很大的差異,

綜觀這兩個陳抗,有幾個不同:

1.年紀的不同

扣掉帶頭的和藏鏡人,太陽花基本上都是年輕人和正妹。反年改大多是老北北。

2.薪水的不同

扣掉帶頭的藏鏡人,太陽花基本是不滿足,反年改大多是「坐以待幣」的族群。

3.訴求的不同

太陽花基本上從反黑箱服貿而起,基本上是對於當時完全執政政府的不滿,反年改的基調基本上是訴求政府修法是違憲。

 

筆者很早就想談一下第三點。

法律條文是一種另類的文言文,明明就是白話文時代,課綱每年都在吵文言/白話的比例,卻都沒有人建議政府把法律改成通俗的白話文。

不過通常百分之八十的公民應該都聽過法律「不溯及既往」這個說法。

筆者贊成刪除18%,也惋惜小馬當時綁手綁腳不敢動手,

相信扣除反年改的北北和大媽,台灣民眾鮮少有人認同反年改「不溯及既往」的說法。

「違憲就修憲阿」→相信一堆40歲以下者都是如此見解。

因為這些人認為財政出現了困難、國家出現的危機,萬一需要修改憲法把原本可能違憲的行為變成合理,是可接受的行為。

這涉及很多法律政治層面的問題筆者也無法解釋的清楚,不過這應該是很多贊成年改者共同的想法。

 

在台灣,只要有當過兵的都有指紋紀錄,因此只要犯罪現場找得到指紋,假如犯罪人是當過兵的,往往都可以抓到。

在十年前當時有人提議全民納指紋(好像和身份證綁在一起),本意是不是想加快辦案效率筆者已經忘了,

不過提出之後就立刻就被檔下了,理由是納指紋等同把所有人民都當作犯罪嫌疑人、逼逼~~違憲!!!

可是就沒有人替役男說話,或許當時氛圍覺得台灣犯罪率很低吧。

 

在幾年前不知道那個天才政治人物隨口提出當公務人員要將生育率列入評比還是考試標準之一,以拯救台灣低迷的出生率,

此話一出,立馬在網路被砲轟的體無完膚。最大的理由當然又是違反人權,逼逼~~違憲!!!

基本上筆者還蠻認同這個天馬行空的想法,當然前提是要提供讓未婚公務人員充足把妹、戀愛的機會。(甚至做愛)

國家的員工如果情況允許理當站在第一線替國家生產報國。

跟筆者一直贊成的公務人員浮動薪資一樣,gdp好加薪、gdp差減薪。

 

如果我們把這個議題放大討論,假如台灣真的有一天犯罪率跟米國、拉美國家一樣高、整天都有恐怖攻擊、新生兒不到五萬,

國家已經到了存亡危及之秋了,你會認為違憲和國家生存那個比較重要?

如果你覺得這一天又還沒來臨,幹麼為了這種幻想議題搞東搞西,

那反年改團體是不是也可以說破產也還沒來臨,一切的推論數據都可能有誤?希臘不是還好好的標注在南歐嗎?

 

如果你有兩套標準,那你可以一起思考這些議題。

如果能讓國家變得更好更安全,是不是應當要無限上綱的支持?

 

本文不會有結論,因為我們是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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