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友人b傳了一個侵犯配偶權判決書給筆者看,問筆者有什麼感想。

筆者一開始沒什麼想法,這些不是台灣男男女女的日常嗎?

接著友人b又傳了幾個外遇、小三新聞連結,

筆者才發現新聞裡的男女主角,就是友人b的前同事們。

 

仔細閱讀後筆者有幾個感想:

1.人生苦短,如果外遇才是真愛,那錢賠一賠、婚離一離,和真愛共度餘生也不錯。

2.記者著重把法官不採信的部份寫的跟色情小說一樣,只看新聞的人,絕對都被誤導。

3.如果生小孩後婆媳問題日益嚴重,一年只回去吃團圓飯一次,強勢到平常不讓你帶小孩回去探望阿公阿嬤,記得不要挽回,直接離婚。

 

補上報導連結:(本篇有很多版本,不知道是不是蘋果為了衝流量。不過蘋果的報導算是第二批了。最早的好像是中國時報,不過沒有像蘋果那麼鹹濕。)

 

《蘋果》獨家 女師善吹管樂 勾人夫同事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01213/7INJ52KD5NBQTF57O5RQ4ZM4KI/,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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