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突然回憶起高中時代一位很有趣的同學,姑且紀錄一下。

 

筆者高中讀的是和尚學校,那時候最夯的遊樂器好像是ps,

手機才剛進化,班上有幾個瞎趴的有在玩bbcall。

這位同學體型很胖,身高不高。

課業中間吧,好像沒有特別的專長。

他的姓名還能在臉書搜尋到,姑且就叫他峰哥吧。

峰哥交友廣闊,他最大的貢獻就是去其他班借漫畫來班上週轉。

當時連載的週刊大概就是寶島少年和top吧。

印象中每當他借來,班上就開始play,

峰哥就如同主人一樣發號施令,看他的心情排定順序。

像筆者這種跟他交情普普的,親切的叫他一聲峰哥也是只能排中段。

筆者不知道他借漫畫來當大爺的心態是什麼?

這種類似仲介或者代理的角色,筆者當時覺得峰哥還蠻得意的。

筆者忘記他有沒有在收錢,不過筆者沒印象有付過5元10元的閱覽費。

不用錢的東西,當然就得忍受一些缺點。

除了峰哥仲介的盛氣外,排在中後段最致命的缺點,就是快輪到你或者看一半,

峰哥要還書就會很「赤楊」的直接拿走,留下還沒爽到、茫然的你。

 

除了兩本週刊外,當時也流行港漫,特別是風雲。

筆者跟峰哥沒有深交,其實不確定他是不是漫畫集團的股東,

筆者印象中的峰哥都是氣燄很盛在那裡吆喝誰先誰後,什麼時候要還之類的。

有點像民國初年在租借替洋人做事的翻譯、總管。

被搞了幾次後,後來筆者索性就把零用錢拿去買漫畫,(當時大部份零用錢都是買cd、倪匡科幻小說)

筆者還記得帶風雲去學校的時候,峰哥立刻眼睛一亮得來跟筆者攀談,

變成筆者體驗當洋人老闆的感覺。

筆者應該沒有打槍它吧,畢竟他引進週刊也是功在班上。

 

不過也因為這樣,讓筆者花了不少錢在買漫畫上。

 

當臉書搜尋到峰哥的時候,跟高中的沒樣沒啥變化,看自介也是上市公司的課長。

只能說筆者真的在班上混的算後段。慚愧阿~

 

筆者有個大N屆的學長,很有生意頭腦。大學考上中正電機讀了兩年就休學,

在補習班當班主任,這種要負責招生,基本上都是舌燦蓮花型的。

這位學長後來去越南打拼幾年,回國後就和青梅竹馬的正妹女友結婚,買了透天厝就開了間早餐店。

有趣的來了,學長交遊廣闊,其實早餐店只是老婆想開,他跟著做。

筆者去吃過,其實普普,感覺生意也沒頂好。

重點學長副業很多元,沒生小孩錢多多,

幾年後後副業越作越大,索性就把副業當正職,早餐店收起來不做了。

他的副業蠻妙的,就是靠著他豐沛的人脈當無牌房仲,

因為人面廣,抽的比正牌房仲少,生意非常好,也讓他又買了好幾棟房子。

聽說這幾年乾脆自己開建設公司炒地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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