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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也點出偏鄉教師所面臨的3大政策困境。第一,超高比例的代理教師,偏遠地區和原住民重點學校難以聘足正式教師、流動率高。教育部規定,代理教師比率不得超過8%,目前一般學校約13%;但依全教產統計,原住民重點學校共308所,就有近九成五的294所代理教師超標,「我義務服務的花蓮縣高達36.7%,台東縣26.7%,苗栗縣則高達54.2%。」此外,偏鄉老師們一人身兼多職,偏遠學校交通與生活機能不便利,雖然目前有薪資加給和服務年限,鼓勵老師到偏鄉。但實際上,常出現加給算法不符現實以及其他因素,導致招聘困難,老師們只好身兼身兼處室行政、採購、校安管理、午餐秘書等。第三,原住民老師人數不足,即便《原住民族教育法》已有規範教師比率,但許多原住民重點學校,仍面臨原民教師不足。許多人關心的本土語言教育,也因為師資供不應求,造成偏鄉學生被迫放棄母語課。偏鄉學校孩童缺乏老師、學習不穩定,沒有平等的受教機會,是非常不公平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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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B專欄】
其實好幾年前,教育部就發文糾改偏鄉的定義了。
基本上以前認為的偏鄉,都是一些深山、偏僻、交通不便的學校,
那些都改叫做「特偏」,
以嘉義縣為例,阿里山鄉、梅山、竹崎鄉的山上學校,都屬特偏。
而現在的偏遠是多半是指一些平地的小型學校,通常位於該鄉鎮的邊陲地帶。
定義已經修正,理當全國都是如此,助理可能要提醒一下大立委。
另外很多校長等教育高層都認為行政工作大部份的老師都很排斥,因此每年暑假都被找人兼行政折磨。
也有人認為簡化行政工作有助於兼任行政的意願。
這裡可以說明梳理一下,
首先,現在很多學校都喜歡用代理教師當行政,因為好用、肯拼、不敢拒絕。有些資深的代理也因為不想去山上找缺,也就摸著鼻子兼任組長或主任。
基本上就把這個就和公家機關約聘僱差不多,除非有後台,不然學校事情再多也不會比縣市政府的一級單位還操。
第二,這幾年筆者問過不少個兼任過行政工作的同事,如果以一個六班小校的編制,教務兼訓導零節課,然後兩份加給,會願意接嗎?
出乎意料,還真有好幾個表示願意。或許縣市政府可以朝這方面去設計,與其一直減課,不如就弄一個0節課的專門行政。
第三、在六班小校,校安管理通常為訓導組,採購為總務處,最累的教導主任。因為他直接面對校長,業務是無上限。如果組長是兩光或百爛的,那就更賽。
這裡也要呼籲主管單位去思考,不是每一個主任都想考校長,虛耗公帑弄一堆華而不實的活動,你學我、我學你,抄來抄去的特色教育真的是小孩需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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