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筆者被阿奇開兩次單,

很巧的,兩次都是一家四口騎機車要去吃某日系火鍋連鎖店。

一次是紅燈右轉,最近一次是不小心闖了一個當時無人通過的小巷紅燈。

這兩次違規當然是很輕微的違規,

一來沒超速,二來不是在幹道,三來也不是在人車紛擾的重點時刻。

 

阿奇們可能是因為內部業績規定之故,一直喜歡抓違規良民。

對於改裝台客、鬧事的混混8+9向來興趣缺缺。

這是制度的缺陷,

畢竟人性就是能躺著幹麻要站著。

假如竊盜一次破案1000點,抓機車輕微違規即便一次10點,

筆者相信大多數阿奇們還是傾力抓輕微的交通違規。

 

上次的紅燈右轉是個中年大叔警察(一線三?),

筆者必須佩服他躲的位置真的是天衣無縫,

離巷弄口大約20公尺,剛好又有民宅的車輛掩蔽。

事件發生的一個月內,發現他在那個點躲了好幾次,

相信業績應該飽飽,

不過之後就沒看到,不知道是不是被附近的居民投訴?

 

上週繳費,才發現違規罰金的漲幅和台灣的房價有拼。

所有東西都通膨上漲了,罰金當然也不能少。

只是對比一些知名犯罪案件,這比例原則不知道要怎麼解釋。

 

筆者覺得與其傾力抓違規,不如先完善交通號誌,

非幹道縮短紅綠燈時間、小巷弄改閃燈、甚至是智慧紅綠燈轉換,筆者覺得這些都更有迫切性。

 

筆者早就繳了罰款,也非不是想替自己的違規辯解,

不過我們可以思考,

違規和犯法是不同的,

如果執法單位一直用大砲打小鳥,而輕放其他違法事件,筆者覺得不是正常法治國家的常態。

 

傾力檢舉違規的良民,卻視而不見犯法的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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