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靜宜:〈中國神話傳說中的兩性社會地位之演進研究〉,收錄於《古典文學研究輯刊》
歸納歷來學者對於感生神話的解釋,有如下幾種說法
(一)認為感生神話是產生於崇敬聖賢豪傑的心理。(二)基於原始人類對自然力量的崇拜及對於超人的信賴心理。初民認為先聖之所以有超人的天才和力量,絕非出自凡胎俗骨,這種觀念出自人類的自卑情緒。(三)對於男女交合之事,我國向來持曖昧隱晦的態度並認為男女媾精之生殖行為是不登大雅之堂,甚或以生殖器官、機能污穢不傑。古人以為聖潔的超人不應由不潔的器官、污卑的動作產生出來,因此製作一段神奇傳說,迴避其污濁的出處。(四)將感生神話視為政治神話,因為其多為緯書所託載,是一種文明神話。p16
「天設地而民生之,當此時也,民知有母而不知有父」
恩格斯就說過:「母親作為自己子女的唯一確實可靠的親長的這種最初的地位,便為他們從而也為所有婦女保證了一種自那時以來他們再也沒有佔據過的崇高的社會地位。」p20
(一)創世女神神話:1、新疆〈麥德爾娘娘創世〉、維吾爾〈女天神創世〉、基諾族〈阿腰膜白造天地〉、瑤族〈密洛陀〉。筆者將男女神之創世神話作一統計,發現女創世神多以其巨大之神力變造萬物。而男神較多以身軀化生萬物的神話......以初民的思維來看,女神之母親形象當早於男神之英雄形象,女神崇拜早於男神崇拜,這也是知母不知父時代的合理現象。(二)自然女神神話:蒙古〈日月起源〉(三)始母女神神話:這類型神話為女性所獨有,她的重要性不只是再表達對女性的敬仰,同時也標誌著人類的自覺意識-人類開始成為自己的祖先,而人類這一自覺意識事由女性之生命創造力所喚起的,這一點才是女性具有的劃時代意義。(四)英雄女神神話:這一類呈現的是一具有高尚品格及殉道精神的女性英雄。p21-28
就神話傳說能反映現實的功能而言,遠古的確有過兄妹成婚的階段,亦即家庭內血緣婚。...有洪水情節者必有兄妹婚之傳說,然而有兄妹婚之情節者,未必有洪水記載。...事實上洪水與兄妹婚根本是不同的兩個母題,再洪水兄妹婚類型神話中,洪水情節是構成再造人類的背景因素,而非導致兄妹婚的必然因素。p48
感想:
洪水神話最有名的大概就是莫亞方舟。許多地區的神話都牽扯到洪水毀滅,不過現在的世界更加污穢,卻不見高等生命來懲罰,或許他們覺得讓人類的撒旦基因自行啟動去互相殘殺比較實在。
順道一提,在中國神話中,盤古一直到東漢以後才有紀錄,可見初民對女性的崇拜之高。在此也呼籲警政署應該要平等的對待女警,所有業務都要和男性警員一樣,這樣才可以凸顯女性同胞的偉大和能力。切記不可同酬不同工。
在原始社會的各種生產活動中,女性所受到的禁忌是很多的,也許是諸多禁忌的規範,使的女性對社會公約的禁忌特別敏感,特別恐懼觸犯禁忌的可怕後果。從女性生理方面來看,人類學家的研究也論到,人類生產活動時間隨著社會發展日益延長,再生產期間的生理禁忌也隨之延長,女性再長期壓抑性需求下,發情期逐漸消失,女性個體不再出現那種唯一渴求進行交配的性激越狀態,但又變的隨時可以接受交配,因而隨時都保持著一種相當平穩的性方面的需要和感情,這就是說,此時成年女子已經具備了選擇接受交配的時間和對象的生理和心理條件。p53-54
麥克輪南提出一個假說:早期的婚姻大多是由於男人搶奪他族的婦女而形成的。認為外婚制的產生是由於早期實行搶婚的結果。...尤其由於氏族內婚禁例的日繁,更使族內男子有不向外掠奪則不得妻的苦悶。自然人類「性的喜新性」、複婚性、外婚性也是刺激族內男子向族外掠奪女性的基本原因。......如果男人為雌獸逼婚的神話代表母系社會的風情,那麼神女為凡間男子強留的神話,則是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度的情況了。p60-61
感想:麥克哥所言甚是。性的喜新性確實是人類進步的原始動力阿~
雌獸逼婚的神話多記載於邊疆民族神話,漢民族非常稀少,或許可歸據「子不語怪力亂神」的儒家。強佔神女的倒是留下不少,什麼七仙女、織女等等都算是,或許在人類繁衍常識普及後,儒家覺得這種人獸交非常不可取,就有計畫的刪除。強佔神女除了代表男性意識抬頭外,性的喜新性也可拿來解釋。神女可說是完美女子的代名詞,因此把強佔神女代表著潛意識對正妹的性幻想。
佛洛伊德認為「禁忌是針對人類某些強烈的欲望而由外來所強迫加入的原始禁制」。卡希爾說「禁忌的本質就是不依靠經驗就先天地把某些事情說成危險的。」......我們可以推論初民嚴禁族內婚起初是一經驗禁忌,因為族內婚而生的畸型後代使他們感到不愉快的和危險的,於是初民自然要小心地不要那樣行動,以免承受這種後果。然而男女之間的性吸引又是一種本能,防不勝防,到後來為避免災禍,就將同族男女之間強烈的性慾望,不依靠經驗就先天的將他說成是危險的。也就是把「經驗教訓神秘化」,用超自然的神鬼、邪魔力量還嚇唬人們,或用群眾的集體撻伐排斥使人產生畏懼,以達到防患未然的目的。p66
感想:
這和杜威的「做中學」意義是一樣的。古老社會什麼都是做了才知道對還是錯。但現今社會早就有許多經驗,對錯早就可以預知,因此廢死這種理念根本就是退化到原始時代,完完全全不可取也不可行。
青海薩拉族〈婚嫁由來〉中明白地說最早的婚姻是嫁男子,後來因為男子生性野不願意待在家裡,所以老一倍的人們才想個解決得方法:改嫁女子。這個傳說道出男女出嫁的轉變。......原始社會是由採集經濟發展而來的,但是農牧業高度發展之後,開壠挖渠就非婦女體力所能勝任,這就是上述傳說的社會發展條件,女子礙於先天體質的弱勢,不得不接受社會形態的轉變。p95
感想:這種筆者想到結了婚的同事g很喜歡騎車機車去找斗南學弟。XD...
誠如筆者一直倡導的理念,男女先天不可能平等,而是要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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