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緣際會看了博恩夜夜秀-妨礙名譽的影片,發現裡面有個梗不錯,姑且紀錄。

大概從3:00到3:40秒左右。

文字摘要如下:

 

罵人「王八蛋」有罪無罪?

是的,有罪,罰三千元。

罵人「王八蛋幹你娘」有罪無罪?

沒錯,還是有罪,一樣三千。

所以「幹你娘」不用錢。

 

(完整片段影片)

 

後來搜尋一下,發現這集還引以不少法學高手發表看法,

https://law.medpartner.club/offenses-against-reputation-stand-up-comedy/

看來這個節目應該有搞頭。

 

不過筆者分享給兩個同事看,一個哈日的同事覺得王八蛋幹你娘的梗好笑是好笑,不過因為太美式了,看久了也沒什麼特別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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