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星爺和火雞姐有段經典的對話梗,

就是「情和義值千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yO6MIVB7pE

 

這句話用在好友、損友喇賽還是炮友纏綿都相當得體。

 

最近打球的時候友人b討論起之前異性閨密的判決,

據說法官就憑著裡面完全沒有鹹溼字眼的和解書就判閨密要賠大老婆好幾十萬。

頗讓同事們傻眼。

 

友人b表示和解書根據當事人的解釋,

乃是因為大老婆疑似有精神疾病,一直威脅說要去拿刀堵人,

老公為了息事寧人,就拜託閨密退讓,因此才有和解書的誕生。

但是法官可不這麼想,

會簽和解書表示你們一定做了什麼,即便沒出現鹹溼字眼,

但刀又沒架在你脖子上,幹麻簽呢?

不是做賊心虛就是腳上有屎。

 

友人b又重複了他的論點:

真的沒做,反正都賠了,不如作滿。

真的有做,作到金額再說,不然虧到。

 

話鋒一轉友人b就問筆者,

「如果真的沒做,你會替閨密出錢嗎?」

 

筆者想了一下,就表示:

真的沒做,基於同事情誼,理當要出全部。

真的有做,基於姦情,理當要出一半。

 

情和義雖然值千金,

春宵一刻也值千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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