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件離奇的意外事件。(新聞標題截圖如文末)
如果你有看過絕命終結站系列,你很快就想聯想到這類新聞或許都是死神的遊戲。
關於前面的大卡車,內文有一段話:
你我都看過大卡車臨停在路邊,如果以次數計算,這位大卡車司機可能違停次數早就破千。
違停當然違法,不過這件意外的主因是前方大卡車違停,還是司機本身的粗心呢?
台灣有許多意外都有類似的情節,
意外發生後,正常人就會開始去究責其他周遭的人事物,
常見的如車主因道路施工發生意外、或者在學校發生遊戲器材意外,
前者有的時候是因為駕駛不專心,後者很多時候都是孩子玩過頭過者家長未提醒。
法律是良善、體貼的,所以今天如果出事,我們可以找別人當墊被。
能國賠就國賠,能把所有相關的都拉進來就拉進來。
法律這樣規定看起來沒什麼問題,畢竟是讓傷/死者有其他的補償。
可是久而久之,人民就有了一種僥倖的心態,又或者說是一種「拉大家下水」的心態,
蔚為風氣之後,社會就會變得更爾虞我詐。
再次強調,違規久了不會變成合理,(這跟大官的違建豪宅不同)
法律既然這樣規定,你就要為你的錯誤付出代價。
人心人性嘛,就看個人的修行吧。
筆者也惕厲自己和周遭的親友,停車真的不要亂停路邊,小心有天「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就找上你
(cyc很多車子停路邊,然後用警示燈告訴大家這裡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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