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惡揚善??

 

大約十年前聽過一場演講,講師是一位國小退休校長阿北,

演講題目和內容都忘了,不過應該是跟親職教育相關。

因為地點偏遠加上沒有宣傳,所以參加的人大概只有十多個吧。

講師的風格偏台式幽默,所以聽起來蠻輕鬆愉快。(好像還有出書過......)

演講結束後講師就和比較晚走的人哈拉。

 

突然講師阿北講到了性平教育,

他分享了當校長後期處理過的一件性平事件,

主角是男教師和女學生,(廢話......會爆的99.9%都是如此)

有沒有發生性侵之類的筆者已經忘了,

重點是阿北校長很欣慰他喬了很久,才把事情橋好,也讓這位教師隔年趕快退休。

(因為能喬好,推測大概是性騷擾之類的吧。)

 

筆者聽到這裡就覺得匪夷所思,

這種事件理當就要積極處理通報上去,讓始作俑者得到該有的懲罰,

怎麼可以像方糖鏡和來福一樣私相授受呢?

犯錯就要接受制裁,怎麼好像自己覺得讓兇手安然退休是一件功德呢?

筆者覺得這位阿北校長口才再好或者功績再多也是枉然,因為他沒有作到明辨是非。

話又回來,在十幾年前,有這種想法的上級大概比比皆是,

他們或許都認為摸一下或開個黃腔有什麼大不了的?

時代不同,現在如果當主管的還是這種想法就真的非常危險。

很有可能吃到女權大絕招,因而灰頭土臉。

 

至於有沒有可能誤會或誣告?

當然是有可能,不過無風不起浪,平時就沒有拿捏好男女分寸,出事也是剛好。

女權大絕招,真的不要亂碰。

 

 

2.在車子聊天

 

友人b分享過以前在偏鄉地區一件辦公室的八卦。

當時機車的處女座女校長覺得有一個已婚男組長和一位女代課老師走得很近,

她就叫友人b要留意,避免衍生成性平事件。

友人b聽了就有點三條斜線,

校園性平事件明明一方是要學生,

兩個老師談得很來,想要買豬招妓,或者變成婚外情事件,

那也不是校園性平事件的範疇。

筆者當時其實不太懂法律如何區分,

不過也認為主管要遏止辦公室情誼昇華成辦公室不倫戀情是有點超前部屬,

八字都沒一撇,會不會管太多?

發現了用過的保險套再說吧。

 

(友人b表示後來有次發現這兩個人在便利超商停車場在車上呆了半小時......)

(不過一年後就分道揚鑣,有沒有不倫也不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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