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前看到藝人(不)離婚的新聞。節錄部份內容如下: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298394
不過,六月坦言,在簽字的那一刻,她突然發現自己無法接受這樣的結局,「我以為我不愛李易了,可是直到那一刻,真的知道要結束的那一刻,我簽不下去」,協議書中甚至詳細記載了雙方離婚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的條件。隨後,2人雖各自曝出婚姻中的「精彩內幕」,卻意外促使他們重新審視彼此的感情,最終決心攜手面對問題,挽救婚姻,並共同宣誓:「我們絕對不會離婚,永遠都不會了。」「我們還想努力,請再給我們一些時間。」同時,2人從去年起便開始分居,鮮少同時現身北市南港的住家,「我天天跟小孩睡在一起,久了,他感受不到我的愛,他覺得我不愛他了」,六月認為,自從生完2胎後,自己完全投入母親的角色,忽略了身為妻子、情人的責任,導致2人分房睡,缺乏肢體接觸,夫妻感情逐漸疏離。不僅如此,六月經常因家事碎碎念,講話帶刺,讓朝夕相處的李易感到壓力倍增,逐漸變得怕老婆、甚至想要躲開她;而李易則忙於台中讀EMBA、小琉球投資酒吧,還有錄製外景節目的工作,幾乎全台跑透透。
兩人婚姻失和其實很典型,也呼應筆者一貫的論述,就是缺乏性愛。
另外一個重點本則新聞有寫出來,女方因為家事歲歲念導致男方想要逃避。
畢竟喜歡帶小孩和做家事的男人真的比例偏低,
這類男人可能工作結束睡前想要親熱一下,結果女人可能就開始說小孩的狀況還有家裡髒亂之類的。
本來男人已經勃起蓄勢待發,結果利馬軟了下來。
可能過沒幾秒就聽到女人的打鼾聲了,只好悻悻然起床看片解決。
如此長久下來,不出問題才有鬼。
至於為啥選擇不離婚,
官方說法當然是突然領悟到當初結婚和相愛的初衷。
但筆者認為大概是分手炮打完覺得熟悉的dick/pussy還是最對味。
最後還是奉勸人妻們性愛次數還是要顧一下,
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很單純。
偶爾來一炮,就如同給小孩糖吃。
至於次數可以參考「年齡十位數字*9」的公式。(40歲的男人,4*9=36,三週6次=一週2次。)
真的很不喜歡性愛,可以手口併用或道具。
真槍實彈一週一次不嫌少,最少最少一個月至少來個一發。
怕痛就花時間研究一下如何讓男人早點射的方式。
也許兩三年,也許十年後,無性婚姻十之八九會出問題,